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
股票代码:002930股票简称:宏川智慧公告编号: 2022—077
债券代码:128121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
行权结果公告及股票上市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该行权期权简称:宏川JLC1。
2.本次练习的选项代码:037812
3.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88,124份,占2022年6月9日公司总股本的0.11%。
4.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取集中行权方式。
5.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
6.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55人。
7.该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14.23元/股
广东鸿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议案》和《第三个解除期限制性股票条件解除成果》。现将有关事项解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
1.公司于2019年1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决定授予66名激励对象共计100万股股票期权,8名激励对象共计50万股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公司在公司内部对本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月8日至2019年1月17日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机构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日前,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说明及核查意见的议案》,并于2019年1月19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说明及核查意见
3.公司于2019年1月24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有权决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期
4.公司于2019年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和数量的议案》由于公司其中一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辞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故同意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授予65名激励对象共计98.5万股股票期权和8项激励审议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确定为2019年2月26日独立董事对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5.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则,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并于2019年3月18日披露了《关于2019年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登记工作完成的公告》。
6.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取消股票期权及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之一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决定取消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10,000份股票期权独立董事对取消这部分期权发表了独立意见
7.公司于2020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取消股票期权及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授予股票期权的两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均不符合激励条件经商议,决定取消这些人已授予但尚未行使的共计1万份股票期权独立董事对取消这部分期权发表了独立意见
8.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取消股票期权及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20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因其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不符合第一期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故共注销22.4万份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审议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数量的议案》根据2019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18年股权分配方案的规定,2019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7.17元/股调整为19.19元/股,股票期权数量由74.1万股调整为103.74万股审议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出售期第一次解除达成情况的议案》公司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权首次行权/解除限制性股权已满足,42名符合考核要求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有权行权,共计22.68万份股票期权,第一名激励对象8名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9.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数量的议案》根据《2019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19年股权分配方案》的规定,2019年股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9.19元起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10.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取消股票期权及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之一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故决定取消该部分人员已授予但未行权的32,760股股票期权审议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二个行权期限制性股票解禁成果的议案》公司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次行权/解除限制期/解除限制条件已满足,符合考核要求的61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内有权行权,共计517,062份股票期权,8名激励对象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11.公司于2021年7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调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0年权益分派方案》的规定,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为14.53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12.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取消股票期权及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被公司授予股票期权的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经审议,决定取消这些人已授予但未行权的22,386份股票期权,审议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第三个解除期达成情况的议案》公司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三次行权/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符合考核要求的57名激励对象在第三次行权期内有权行权,共计494,676份股票期权7名激励对象第三期可以解除限售,可解除限售的限售股总数为207,480股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1.激励对象行使的股份数量
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公司董事行权总数为488,124份,占授予激励对象的1,293,474份股票期权的37.74%
公司向激励对象发行的人民币a股普通股。
3.这次锻炼的人数
共有55人受到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实际权利的激励。
4.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后续行权安排。
公司董事会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确认行权条件达成后,公司本次行权的两个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合计数量为0.6552万份由于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资金未到位,公司主动放弃本次行权,公司将择日办理注销手续
5.前6个月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公司核实,公司董事未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前六个月未买卖公司股份。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该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日期:2022年6月15日。
2.本次上市流通股数:488,124股。
3.行权股份都是无限售条件股份经核实,本次演习的参与人员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其任职期间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实际为流通股,其余75%将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票期权行权后继续锁定同时,股票的交易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4.本次发行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份额
注:1本次变更前的数据为2022年6月9日,本次变更后的数据以2022年6月9日为基数计算股份最终变动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数据为准
2.表中总数与各分项数值和尾数之间的任何差异都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5.本次行权后按新增股本计算的每股收益。
公司股票期权行权完成后,按稀释448,108,495股新股计算,公司2021年每股收益为0.61元。
四。本次行权的支付和验资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于2022年6月2日出具的《广东鸿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第441C000298号),截至2022年5月27日,公司已收到激励对象行权款共计6,946,004.52元本次行权后,公司增加股本488,124.00元以2022年5月27日公司股本为基数,变更后股本为447,620,656元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行权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相关证明文件
动词 (verb的缩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不及物动词本次行权后新股对最新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88,124股,占公司2022年6月9日总股本的0.11%,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七。参考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相关证明文件,
2.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广东鸿川智慧物流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第441C000298号)。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3日
股票代码:002930股票简称:宏川智慧公告编号: 2022—078
债券代码:128121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有限公司
关于红川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19.88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19.86元/股
转换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2年6月15日。
一,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广东鸿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17日公开发行670万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广东鸿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条款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后,公司在派发红股,转增股本,发行新股(不含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增加的股本),送股,派发现金股利等事项时,,本公司将按照上述条件的先后顺序累计调整转股价格
假设调整前的转股价格为Po,每股送股或资本化率为N,股票发行率或配股率为K,新股价格或配股价格为A,每股现金股利为D,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P,则:
支付现金股利:p = po—d,
股息红利或股本:p = po/,
发行新股或配股:p =/(1+k),
三项同时进行:p =/(1+n+k)。
当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公司将依次调整转股价格,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中将载明转股价格的样式,调整方式和暂停转股的期限当转股价格风格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日当天或之后,转股登记日之前,持有人的转股申请将按照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其他任何可能改变公司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的情形,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权益时,公司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平的原则和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转股价格调整的内容和操作方法将根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
二。转换价格的调整
1.2022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实现的议案》该练习由公司以独立的方式进行行权价格为10.05元/股,实际行权期为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5日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10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行权而增加602,172股,较2022年5月31日增加0.13%
2.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禁成果的议案》公司行权价格为14.23元/股,行权后股本增加48.811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本次行权后,需要对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9.8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15日起生效
具体计算过程为:P =/(1+0.13%+0.11%)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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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牧晓